亟需的《互联网权利法案》终于来临了

在美国,恐怕很少有人会认为不应该进一步保护我们的线上隐私,尤其是在和之后,这些事件暴露了多达1.35亿用户的数据。

已有一段时间,许多人呼吁制定一项互联网权利法案——一份涵盖隐私、网络中立性和歧视等重要主题的基本原则清单。在过去六个月里,在南希·佩洛西的指导下,众议员罗·卡纳正是致力于此。

今天,《纽约时报》揭示了这项法案,虽然有些部分可能会有主观解读,但它无疑是一个正确的方向。目前,科技行业大多在不受监管的角落运作。我们的数据已经变成了货币,且经常被利用来获取企业利益。这项法案将为公司提供必须遵循的基本指导方针和责任。

以下是罗·卡纳众议员提议的法案全文:

互联网权利法案原则

互联网时代和数位革命已经改变了美国人的生活方式。随著我们的生活和美国经济越来越依赖互联网,提供美国人基本的线上保护是至关重要的。
你应该拥有权利:
(1) 知晓和获取公司对个人数据的所有收集和使用;
(2) 在任何方收集个人数据和与第三方共享个人数据前,享有选择同意的权利;
(3) 在适当的背景下,并在公平的过程中,获得、纠正或删除任何公司控制的个人数据,并要求第三方遵守这些请求;
(4) 确保个人数据安全,并在发现安全漏洞或未经授权访问个人数据时及时通知;
(5) 将所有个人数据从一个网络转移到另一个网络的权利;
(6) 在不被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阻止、限速或参与付费优先排序的情况下访问和使用互联网;
(7) 在未经选择同意的情况下,享有不需收集对提供所请求服务不必要数据的网路服务权利;
(8) 获得多个可行的、价格合理的互联网平台、服务和供应商的易用性,并具备清晰透明的定价;
(9) 不因个人数据而受到不公平的歧视或剥削;
(10) 收集您个人数据的实体应具备合理的商业做法和责任感,以保护您的隐私。

无论你的政治立场是红还是蓝,很难反对这些观点背后的意图。可以肯定的是,我们都同意公民应该对自己所收集的信息拥有控制权,并且不应该基于个人数据受到歧视。我们洛大家也都同意,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不应被允许阻止、限速或进行付费优先排序,这会对我们访问世界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。我相信,我们都希望能够访问到多种价格合理的互联网供应商,并且具备清晰和透明的定价。

当然,现在的挑战是将这项法案变为现实:“这是一场持续了15年的战斗,但我并不认为科技行业立即对抗这一点,国会也更愿意在监管上采取强硬立场,”众议员卡纳对《纽约时报》表示。“科技本身是缺乏道德的——它在某些方面有其优势,但在其他方面则不是那么出色,他们现在需要花接下来的10年思考,如何将这项技术塑造为公众的好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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